21.网络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网络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培
训补贴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网络创业者招用的其他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22.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免费创业工位?
2023 年7月,由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双牵头开发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一件事”主题套餐服务正式上线,该平
台整合多部门业务系统数据与“渝快办”平台进行联通,集成全市275家创业孵化载体,提供10000个免费创业工位,
将分散的创业工位资源纳入统一系统管理,形成全市创业工位“一张图”,首次从线上实现重庆全市范围内创业工位
“即申即享”,助力供给端与需求端高效对接。
满足法人代表(项目创始人)是年龄16—35周岁,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各类人才(含在校大学生)或有创业项
目,且有创业工位使用需求条件的,即可免费申请创业工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创业工位1个,自入驻当
月起,最长免费使用1年。创始团队成员都符合条件的,提交股权(合作)协议、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经审查真
实,可申请增加创业工位数量,最多3个。
23.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有哪些?
1.适用人群:GYB 培训补贴对象为在渝高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SYB 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补贴对象为准备创
业或创业初期(含培训前1年内取得营业执照的创业者)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IYB培训补贴对象为成功创业(取
得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创业者。
2.补贴条件:每人每年补贴一次,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3.补贴标准:参加GYB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参加SYB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并成
功创业的(培训前1年内或培训后1年内取得营业执照),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超期或未创业的,按60%补
贴;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参加IYB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按
1800 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24.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返乡入乡创业优惠政策?
重庆市针对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从政策、资金、培训等方面给予非普惠性政策支
持。一是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政策。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
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二是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
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给予支持。三是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返乡
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开启“互联网+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信贷”新路径,将“政府+银行+保险”
融资模式推广到返乡入乡创业。
25.大学生在西部(重庆)科学城创新创业有哪些支持措施?
自主创业
根据市教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激励高校教师和大学生流动促进科学城发展的支持措施的通知》(渝教发〔2020〕
21 号)文件精神,吸纳大学生在西部(重庆)科学城创新创业支持政策如下:
第12条:各级各类孵化平台为大学生提供青年人才免费创业工位,提供项目辅导、工商注册、知识产权保护、财
务管理等全方位创业服务。支持大学生利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
中心、新型(高端)研发机构等研发平台的科技成果,开展成果转化、市场推广、技术服务等创新创业活动。
第17条:对在科学城就业创业的大学生,可办理城镇落户手续,户口可落入本人有房屋产权的居住地、单位集体
户或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在科学城创业的青年人才购房置业给予一定补贴,对暂无购房能力的,提供人才公寓等周
转房。
第18条:设立科学城“大创”扶持基金,对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在科学城创新创业,从事科技创新、人工智能、大
数据、云计算等新业态和新产业的,以公益参股模式给予最高80万元创业扶持基金。在科学城创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适度提高,同时降低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对优质创业项目
免除反担保要求,超出规定部分的贷款贴息,由当地区县财政全额承担。
第19条:鼓励高校教师和大学生积极参加“互联网+”“中国创翼”“创青春”“挑战杯”“学创杯”等各类创新创业
类竞赛活动,对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且愿意落地科学城的项目,积极协助项目落实场地
和手续办理,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第20条: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对休学在科学城创新创业的学生,学校可适度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
整学业进程,并简化其休学批准程序;对其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可优先考虑。对学生依托科学城科研平台、实验室等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获得创新创业奖项、参与众
创空间、自主创业等可折算为学分,超过最低要求的创新创业学分可充抵其他选修课学分。
26.自主创业的重点示范群体有哪些?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
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精神,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
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等四大类群体可以申报自主创业的重点示范群体。申报自主创业的重点示
范群体的高校毕业生,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
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