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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直播体育nba教材建设委员会工作条例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3日 14:49浏览次数:

庆对外经贸学院

教材建设委员会工作条例

(渝贸院发〔202510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提高教材质量,规范教材选用、编写、评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教材建设委员会是学校教材建设工作的咨询、审议和决策机构,对学校教材建设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

第三条  教材建设委员会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坚持科学严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教材建设质量。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教材建设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学科专业领域专家、教师代表等组成。

第五条  教材建设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教务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若干名,由各教学单位推荐,学校聘任。

第六条  教材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教材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材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度;

2. 审议学校教材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 组织教材立项、评审、推荐、选用等工作;

4. 组织开展教材研究、评价、评优等工作;

5. 指导各教学单位开展教材建设工作;

6.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教材建设工作。

第八条  教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 负责教材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 组织起草教材建设相关文件;

3. 组织教材立项、评审、推荐、选用等具体工作;

4. 组织开展教材研究、评价、评优等活动;

5. 完成教材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九条  教材建设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  教材建设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决议须经到会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  教材建设委员会实行回避制度,凡涉及委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的教材评审、选用等事项,相关委员应主动回避。

第十二条  教材建设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认真履行职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条例自202551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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