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第二批“青枝”科研人才的通知

    作者: 编辑:科研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07 11:01:48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重庆市科技创新工作部署,持续推进科研兴校、科研强师、科研育人战略,根据《青枝科研人才培养计划》总体安排,现面向全校青年教师选拔第二批科研人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一个周期两年的建设,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培养新格局,旨在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突出的青年科研骨干。通过强化培养,为学校科研工作的重点研究方向储备人才力量,助力科研特色与优势形成。

    二、选拔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政治信念坚定,遵纪守法;

    2.师德师风良好,遵守科学道德规范,立足学校长期发展,身心健康;

    3.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4.具有硕士学位和一定外语写作、交流水平;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的在职在岗教师。

    入选支持

    1.能力培养。聘请校内外专家学者担任导师,开展课题研究、研讨交流,实行指导以及共同开展课题研究。

    2.课程培训。举办青枝计划专题课程培训,包括高水平科研项目申报”“学术写作与科研创新”“核心期刊论文撰写”“发明专利申报”“技术成果转移等支持青枝科研人才能力提升。

    3.学术提升。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论坛,赴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对接交流、学术访问活动。

    4.项目支持。支持青枝科研人才主持主研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给予科研经费资助。

    5.成果培育。支持青枝科研人才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著作、完成咨政报告、凝炼优秀科研成果等,给予科研经费资助与激励。

    四、选拔方式与名额分配

    1.选拔方式

    1单位推荐。各学院、部门需严格依据选拔条件,组织申报人填报青枝科研人才申报表附件1),在内部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和选拔;经专家评审、选拔后,确认推荐人,并由学院/部门统一填写推荐名单附件2。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2学校审批。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并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2.名额分配

    每个二级学院可推荐3名;每个职能部门可推荐1名。

    五、服务管理

    1.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重点向科研一线教师倾斜,兼顾专职辅导员、思政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2.目标明确,学有所获。支持围绕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和工程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问题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进行创新研究、开展教研究计划。

    3.重点支持,分级管理。各学院统筹安排好青枝计划培养人才教学、科研工作任务,重点与青枝计划培养人才建立联系,掌握科研工作动态情况。科研处负责青枝科研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安排、成果培育等工作。

    其他事项

    1.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填报《青枝科研人才培养计划推荐汇总表》并于 20257517:00将推荐人申报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swsmkyc_xkb@163.com文件夹命名方式:学院/部门-第二批科研人才培养计划)纸质版(其中申报书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交至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合川A校区)二教学楼 52508办公室。

    2.工作联系:顾老师、姜老师;联系电话:0236428989418660046361



    附件:

    1.青枝科研人才申报表

    2.“青枝”科研人才培养计划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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