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是具体负责全校人事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与调配管理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与人员的招聘工作;负责教职工的考核、转正、离职及劳动合同关系等人事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干部任免与考核的具体工作;负责学校教职工在职培养培训组织服务等工作;负责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具体工作;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与考核工作;制定并实施教职工薪酬待遇及相关福利体系;负责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立卷,归档,调入、调出档案的接收传递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设有人事科和师资科2个科室。编制6人,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人,科长2名,职员2名。